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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500万帮儿子开公司 澳柯玛53岁部长受审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7-8-3 11:24:03


    勤勤恳恳干了十几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然而却在即将退休之际涉嫌挪用535万元公款被诉上法庭。8月2日,曾任山东青岛澳柯玛集团多种经营部部长的张某,在市北法院刑庭接受审理。张某当庭认罪,承认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将市财政批拨专款专用的安置职工款项挪用,其中一次挪用500万元用来帮助自己儿子成立个人公司。

    >>>挪用公款 临退休之前被诉上法庭

    8月2日上午10时,市北法院刑庭对张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开庭审理。

    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张某的十几名亲朋好友纷纷到庭,看上去神情焦虑,张某本人则脸色凝重。据了解,张某今年53岁,曾是澳柯玛集团的老员工,担任过多个领导职务,案发前任澳柯玛集团多种经营部部长。其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也到庭旁听,一名旁听者告诉记者,张某已经53岁了,“在公司知名度挺高,没想到快退休了竟被诉上法庭”。

    公诉人首先宣读起诉书称,张某在担任集团职工分流安置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两次挪用专款专用的职工安置资金共计535万元。

    起诉书指控,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7月,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赵某多次找到张某,想从他管理的单位安置资金中借用35万元,用于赵某私人公司的注册资金验资。由于以前两人曾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关系不错,张某感觉不好推辞,于是将35万元公款转借赵某使用。对于这起案件,张某当庭供认不讳,只称自己碍于同事情面,不懂法所致,但赵某借款一周以后就如数归还。

    >>>二次作案 为儿开公司挪用500万

    起诉书指控的第二桩案件是在2004年7月至8月间,张某为了给儿子成立的私营公司进行验资,又从安置资金中挪用了500万元,其挪用过程可谓煞费苦心。

    张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2004年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可是不久后失业,由于其子考虑货代生意不错,想成立私人货代公司,张某便开始筹资运作。

    然而,由于注册货代公司需要验资500万元,张某一时难以凑齐巨款,便想到了自己管理的安置职工款。首先,张某让自己的出纳用转账支票将500万元安置资金转入了其儿子公司的验资账户。但由于其儿子成立的公司是私营企业,只能用现金验资,这张500万元支票被退回。此法不成,张某又换一招,他先从安置资金中提取现金50万元,又从朋友处借得现金450万元,用于给儿子成立公司验资。同时,他又将单位安置资金450万元划给了朋友,在过了11天验资结束后,张某又把500万元从儿子公司里划回了安置办。

    >>>律师辩称 是“挪用资金”非“挪用公款”

    法庭上,对于检察院的指控,张某全都承认,但辩称挪款给儿子开公司一事,得到了当时公司董事会主席的口头同意,实在不知道是犯罪,而且挪用一事并未造成生产经营损失。

    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张某挪用公司535万一事,事实清楚,但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而不是挪用公款。因为其所在的公司属于集体企业,其劳动合同也表明其是集体企业职工。同时律师辩护称,张某一惯表现良好,系初犯,这两笔资金没有损失,请求法院轻判。

    对此,公诉人予以驳斥称,被挪用的安置资金属于公款,且必须专款专用。公诉人举证称,张某的工作是在其集团和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安置办的全部资金都是市财政局划拨的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企业安置下岗、分流的困难职工,清理结算欠薪欠费等。该资金的使用必须报市劳动部门和财政局,包括公司一把手在内都不能滥用,更严禁挪用。

    >>>审计案发 被免领导职务主动投案自首

    “长期从事领导工作,不可能不知道挪用公款属于犯罪。然而为了帮儿子开公司,在快退休时犯了错。”公诉人当庭指出,张某自以为及时还款就不会东窗事发,但其挪用专项资金一事,还是在有关部门的审计过程中被发现。

    2006年,张某主动向公司交代了两次挪用公款的过程。2007年3月9日,公司下达处理意见认为,张某早年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成绩优异,屡获嘉奖,然而因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资金的实际挪用。鉴于张某借用资金时间短,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且在挪用500万元之前又曾向当任集团领导请示过,因此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免除其所担任的各种领导职务。同时,给赵某处以免于纪律处分。3月29日,张某一案被市北检察院发现,张某投案自首。

    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将组成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对话嫌犯 走下法庭只有后悔

    庭审后,记者在法院的候审室采访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从一个大型企业的领导干部,到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谈起此时的想法时,只有两个字“后悔”。

    记者:你知道专项安置资金是不能随便动用的吗?

    张某:我知道。但是我心存侥幸,认为给儿子使用注册资金时间很短,很快就可以转回来,不会损失什么。

    记者:家里就这一个孩子?

    张某:是的。我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干报关、货代等工作,后来他和我谈了几次,说想个人成立一家货代公司,让我想办法帮他筹措资金。我也想给儿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所以就想到了安置办的资金。

    记者:快退休了却因此丢掉了之前的全部荣誉,有什么想法?

    张某:后悔!


编辑: 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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