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建立减排约束激励机制
|
|
|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6-14 14:09:52 |
 |
6月14日,从山东省乳山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乳山市成立了由发改委、经贸、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将开展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和COD削减、重点废气污染源和SO2削减、城区噪声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矿山企业尾矿库治理恢复、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专项行动6项检查。
乳山市确立的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3.7%和18%,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为了推进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完成,乳山市加大了限期整改力度、监管服务力度,对因治理水平低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对各类重点污染源每季度开展一次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偷排行为,并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追究作为遏制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重要手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双重责任追究制度。乳山市还加大了舆论监督工作力度,不定期对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和限期整改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并会同有关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违反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的行为,乳山毫不手软。乳山市把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纳入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绩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没有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地方、单位和企业,将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