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清理现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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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时报 日期:2007-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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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在济南市教育系统相关会议上获悉,将全面清理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严禁学校搞“校中校”或“一校两制”,更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济南市已停止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杂费,学校只能按照“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四项费用。对省、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选购,不能强行征订或变相摊派。特别要防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建校费”、“赞助费”。学校不得搞“校中校”或“一校两制”,更不允许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今后,所有学校收费,不论数额大小,一律要经同级教育局批准,并要先公示,后收费,没有公示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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