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9月1日起可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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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日报 日期:2007-8-30 10: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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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获悉,9月1日起,济南市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历城和长清六区的房管局,将正式开始受理有购房意愿的低收入家庭的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有申请意愿的市民要先到民政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由民政部门审核并出具低收入证明,才能去各区房管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如果申请者是低保户,持低保证和相关材料到各区房管局申请即可,无需到民政部门办理低收入证明。
根据我市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除要具有城市户口,家庭收入要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还要满足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0%的条件;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也要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至于规定中的收入、住房面积等标准具体是多少,今天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这些问题最快本周就能得到答案。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市民提出的许多具体问题,我们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解答将会对人均住房面积、低收入标准等问题作出具体认定,让市民对具体标准有更深入的了解。”据了解,目前针对两个办法的政策解答已进入市政府审批阶段,最快有望于本周通过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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