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学生入保险 政府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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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11-14 14:5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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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莱芜市有关方面获悉,从今年下半年起,莱芜市直学校及钢城区中小学推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期为一年,保险费为每年每生5元,由政府埋单。
校方责任保险是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保险人可以直接向学生赔偿保险金。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实施范围是: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起始时间可根据入学时间确定。赔偿限额为一个学生最多可获得赔偿30万元,一个学校最多可获得赔偿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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