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00万吨钢铁产能年底淘汰 实现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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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11-2 9:4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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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从山东省环保局获悉,山东省将严格限制省内钢铁、焦化企业的污染排放。今年年底我省还将要淘汰炼铁产能248万吨、炼钢产能371万吨,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3.2米以上捣固焦炉除外)以下的焦炉。
我省钢铁工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尤其是济钢、莱钢等企业纷纷跻身全国十大钢企行列。2006年全省生铁、钢、钢材的产量分别为4328万吨、3714万吨、4088万吨,分别位居全国第二、第四和第三位,是名副其实的钢铁生产大省。
然而,在骄人成绩的背后却是难言的隐忧,因为这组庞大的数字中约2/3的炼铁、炼钢生产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的准入条件,甚至有15%的炼铁能力、6%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
省环保局有关专家介绍说,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钢铁、焦化行业主要节能降耗指标明显改善。2007年1—6月份,全省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和吨钢可比能耗分别为648公斤标煤和667公斤标煤,同比降低23公斤标煤和33公斤标煤,降幅3.4%和6%。万元产值能耗平均为1.53吨标煤,同比下降0.16吨标煤,降幅9%。重点统计的大中型焦化企业,焦化工序能耗同比下降3.79%,焦炉煤气放散量下降25.98%。
今后我省还将逐步加大淘汰力度,到2010年之前全省总共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000万吨。按照计划,我省第一批关停和淘汰的落后钢铁产能共计炼铁490万吨、炼钢791万吨,涉及高炉23座、转炉6座、电炉52座,其中到今年底全省要淘汰炼铁产能248万吨、炼钢产能371万吨。
2010年底前,我省还将淘汰焦化落后产能430万吨,关停30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焦化企业的53座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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